桃源县总工会关于在全县非公企业广泛开展“双亮双比双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17 访问次数:1943 信息来源: 【字体: 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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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工字[2012]17号 桃源县总工会 关于在全县非公企业广泛开展 双亮双比双争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更好地落实省委《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制度的意见》以及市总的相关要求,加强我县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推动非公企业工会提升工作水平,彰显工会组织的社会形象,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非公企业广泛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比规范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工会干部亮身份比作风争当优秀职工之友(简称双亮双比双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开展双亮双比双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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