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工发〔2015〕6号
桃源县总工会
关于对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运转予以补助保障的
通 知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夯实乡镇工会组织基础,更好地发挥乡镇工会组织作用,经县总工会研究,决定建立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运转补助保障机制。现将《桃源县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运转补助保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合理使用、安全运行。
附:《桃源县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运转补助保障实施办法》
桃源县总工会
2014年4月10日
附件:
桃源县乡镇工会联合会
工作运转补助保障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会议精神,确实加强乡镇工会组织建设,解决好乡镇工会联合会经费不足问题,更好地发挥乡镇工会组织作用,经县总工会研究决定,建立桃源县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运转补助保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增强乡镇工会组织战斗力为目标,通过县总工会给予乡镇工会一定的经费补助,进一步提高乡镇工会联合会指导、服务辖区内基层工会的能力,努力使工会工作更贴近基层、贴近职工群众,更符合职工群众意愿,把工会组织建成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工作运转补助保障对象
乡镇工会联合会
三、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额度的确定
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由三个部分组成:
各乡镇保障金基数按非公企业成立工会个数分为三类:50个以上为一类乡镇,20-50个为二类乡镇,20个以下为三类乡镇(按现有非公企业成立工会数,漳江镇为一类乡镇,陬市镇为二类乡镇,其他乡镇为三类乡镇)。
3.工会工作浮动奖励基金。每个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浮动奖励基金为1000元。
四、拨付办法
2.工会工作浮动奖励基金与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医疗互助、特病保障、报刊征订及临时性重点工作挂钩。由办公室牵头于年底前对各乡镇工会联合会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按比例拨付。
3.工作运转补助保障金及以上奖励基金经县总核定并确定实拨额度后,由县总办公室统一造表,按相关程序审批,年底前由财务部一次性下拨给各工会联合会。
五、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的使用
1.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用于县总工会补贴乡镇工会联合会经费不足,不能用作行政经费使用。
2.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必须坚持“钱随事走”的原则,主要用于开展组织建设、维权、帮扶、职工教育和工会活动等。
3.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工会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否则,停拨下拨经费。
4.根据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县总工会只能将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拨付到机关工会经费账户。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必须依托机关工会,尽快建立机关工会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账户。凡没有建立机关工会经费账户的,县总将不予拨付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
5.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对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凡违反工作运转补助保障经费使用规定的,将停拨经费;涉及违纪违法的,将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桃源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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