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工发〔2015〕13号
桃源县总工会
关于开展职工(劳模)示范创新
工作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
为鼓励职工立足岗位,依托创新工作室开展科技创新、技术革新活动,根据市总工会常工发(2015)16号文件精神,决定选树一批创新成果丰富、创新能力突出,为我县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科技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托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组织全县职工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活动,为促进新桃源新创业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从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成效突出,为国家及企业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作出显著贡献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中,选树2个单位作为本年度市职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示范载体的推荐对象,其中职工示范创新工作室1个,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1个,促进、带动全县职工科技创新活动向纵深推进。
三、推荐对象及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均可申报参评:
1.以职工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科技发明为主要内容,由市级以上劳模、技能大师等担任负责人,获省市级以上劳模、技能大师、首席技师、名师工作室等命名的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总人数不少于5人;
2.近三年来创新工作室在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较显著成效,完成各类创新、革新成果3项以上,并产生了经济效益,有1项以上成果获得县或行业以上科技成果奖;
3.目前至少承担企业1项以上重大技术攻关、革新项目;
4.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每年至少在本单位或行业相关企业职工在本领域技术上义务开展2次以上指导。
四、推荐办法与激励措施
1.推荐原则与名额分配。坚持面向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面向生产一线择优推荐的基本原则。每个工会联合会原则上每年推荐一个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作为县级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备选,县总从验收合格的单位中择优推荐为市级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
2.已创建省、市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的单位不再重复推荐;
3. 经考察验收,对县级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每个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对市级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每个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4. 市级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的重大项目成果纳入全市职工科技成果推广平台免费予以推广。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在企业创新发展、职工成才中的特殊功能,大力加强基础设施、经费保障、技术扶持等建设,更好地发挥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的阵地作用;
2.各级工会要以增强职工团队创新能力、激发职工创新活力为出发点,积极组织职工参加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广泛提升职工的创新能力;
3.请各工会联合会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本年度桃源县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和《桃源县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申报表》盖章后报县总工会生产部。
联 系 人:黎海江
联系电话:6636352
电子邮箱:249617441@qq.com
附件:1.桃源县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2.桃源县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桃源县总工会
2015年7月21日
附件1
桃源县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
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
工作室建立的背景及意义;简述本工作室重点研究、攻关的领域及方向;活动场地、配套设备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人员结构及成员基本信息、取得成果、成绩和荣誉等。
二、近三年来活动开展情况
(一)制度建立情况:管理制度、活动制度,近期及中长期规划等;
(二)日常运作情况:规范化运作,定期开展活动,主要创新专业领域、项目来源、攻关方式等;
(三)分工协作情况:成员分工及主要人员在工作室开展活动中参与的课题、项目情况及取得的成绩等。
三、近三年来工作室活动成效
(一)创新成果情况:取得专利、创新攻关、创新成果转化等情况;
(二)技能人才培养情况:培训内容及场次,培训人数及技能提升情况,师带徒情况等;
(三)取得效益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开展技术交流协作情况:形式、场次、效果等。
附件2
桃源县职工(劳模)示范创新工作室
推荐审批表
工作室名称
所在单位
单位类型
所属行业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桃源县总工会制
填 表 说 明
1.“创新工作室名称”应当完整填写各单位命名挂牌的名称;
2.“创建日期”以团队模式规范开展工作或被命名的时间;
3.“所在单位”企业单位应当注明企业规模和所有制形式;
4.“经费主要来源”投入单位两个以上,须分别注明投入经费额;
5.表中“经费投入、技术创新、经济效益、培养人才、社会效益”均填写近三年情况。
6.表中“*”表示均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经济效益须附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原件;
7.“培养人才”须列表详细说明(如:人员名单、何时晋升为何种等级、何时获何种荣誉称号等)。
8.如有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可以补充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9、本表格需上报一式两份,A4纸型正反打印。
工作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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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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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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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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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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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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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类型 |
□技术开发 □技术攻关 □技能传授 □技术协作 □培训服务 □其他 |
成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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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万元) |
年 度 |
投入金额 |
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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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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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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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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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 |
创新成果 |
项 |
专利类别 |
实用新型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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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 |
项 |
发明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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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 |
国际 个 |
国家 个 |
省部 个 |
地市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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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万元) |
年 度 |
创收金额 |
节资金额 |
创收外汇 (美元)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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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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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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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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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人才* |
总数 |
技术等级 |
荣 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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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职称 |
高级技师 |
技师 |
高级工 |
其他 |
全国劳模 |
省部级劳模 |
地市级劳模 |
企业劳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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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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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领衔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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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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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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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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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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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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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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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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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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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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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获省部级(含)以上劳模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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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骨干成员情况(可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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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份 |
学 历 |
技术职称 |
所在单位 |
主要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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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简 介(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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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会 意 见 所 在 单 位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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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见 推 荐 单 位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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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意 见 桃 源 县 总 工 会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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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A4纸型正反双面打印,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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